2016年10月11日 星期二

105年度下半年志願服務榮譽卡申請 (文/秀麗)






夥伴們大家好!
 
​今日與人事室聯絡​
依志工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作業規定,
志工服務年資滿三年,服務時數達三百小時以上者 (實際
​服務​
出勤時數),
得檢具一吋半身照片二張(一張黏貼;一張浮貼,背面請填寫姓名)。
服務紀錄冊
​正​
及相關證明文件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
(如已領有榮譽卡且於有效期限內請勿重覆申請)。
105年度
​下半年​
本院各志工運用單位如有所屬志工符合上開資格者,
惠請依式造冊後送至本室,俾彙整後統一向主管機關申請。
需要時間整理資料與造冊,
即日起在
10​
/
​​
1
​8(二)
​​
中午12:00前
​繳交
逾期不候
​請​
將以上所需文件交給秀麗辦理
感謝大家的配合~

 秀麗敬上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